1、全集選控制運行功能
1)功能解釋:
根據轎廂內選層指令和廳外的層樓召喚指令,集中進行綜合分析處理,自動選向并順向依次應答指令的高度自動控制功能。它能自動登記轎廂內指令和廳外的層樓召喚指令,自動關門起動運行,同向逐一應答;當無召喚指令時,電梯自動關門待機或自動返回基站關門待機,當某一層樓有召喚信號時,再自動起動應答。
全集選控制功能一般作為電梯的標準控制功能,能實現無司機操縱。為適應這種控制特點,電梯在各層站??繒r間可以自動控制,轎門設有安全觸板或其他近門保護裝置,轎廂設有超載保護裝置等。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2、超載保護功能
1)功能解釋:
當電梯轎廂的載重量超過額定載重量的110%時,電梯不允許關門起動,在層站平層位置保持開門狀態,不能起動運行。
在這種狀態下要減輕電梯轎廂的載重量,使其小于額定載重量的110%,就可消除超載保護狀態,電梯恢復正常運行狀態。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3、超載報警功能
1)功能解釋:
當電梯轎廂的載重量超過額定載重量的110%時,電梯不允許關門起動,此時轎頂蜂鳴器發出警報信號,以示電梯已超載、不能起動運行。
在這種狀態下要減輕電梯轎廂的載重量,使其小于額定載重量的110%,就可自動消除警報信號,電梯恢復正常運行狀態。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4、超速電氣保護功能
1)功能解釋:
當電梯的運行速度大于額定速度,且超過設定的限制速度(≥電梯額定速度的115%)時,電梯系統將強制制停電梯,確保乘客的安全:當電梯的運行速度超過了額定速度,并且已超過設定的限制速度時,限速器的電氣開關動作切斷電梯的安全回路,使電梯立即急停剎車;確保電梯安全運行。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3)參照標準:本功能符合國標GB7588—1995中9.8及9.9要求設計。
5、超速機械保護功能
1)功能解釋:
當電梯的運行速度大于額定速度,且超過設定的限制速度(≥電梯額定速度的115%)時,電梯系統將強制制停電梯,確保乘客的安全:當電梯的運行速度超過了額定速度,并且已超過設定的限制速度時,限速器的電氣開關已動并作切斷電梯的安全回路后,電梯仍不停止,繼續超速下行,限速器將動作并帶動安全鉗動作,把電梯轎廂強行鉗固在井道中的導軌上,同時再次切斷電梯的安全回路。
電梯的超速保護功能,在電梯的電氣控制和機械結構的設計上采用了多重的安全保護措施,對電梯乘客的人身安全提供了可靠的保護。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3)參照標準:本功能符合國標GB7588—1995中9.8及9.9要求設計。
6、安全觸板保護功能
1)功能解釋:
在電梯關門過程中,當有人或物品碰撞到電梯轎門側的安全觸板時,電梯門將立即停止關閉,并重新打開梯門,以防止乘客或物品被門夾住,確保安全;當門開盡后,再自動進行關門操作。
本功能用于旁開門電梯時,為單側安全觸板保護;用于中分門電梯時,為雙側安全觸板保護。
2)適用梯種:全梯種適用,其中NPX、UAX客梯為無償選配,其它電梯為標準功能。
3)參照標準:本功能應國標GB7588-1995中7.5.2.1.1.3及8.7.2.1.1.3要求設計。
7、門過載保護功能
1)功能解釋:
電梯的門系統中設置有門過載保護開關,當在電梯的開、關門過程中因受阻而導致開、關門動作力矩過大時,門過載保護開關動作,電梯門將往與原動作方向相反的方向動作,從而實現對門電機及障礙物的保護。
2)適用梯種:除NF電梯外的全梯種標準功能。
8、開關門時間超常保護功能
1)功能解釋:
當電梯門在開關過程中受到阻礙而其阻力又不足以過載保護開關動作時,電梯系統會自動對開關門的時間進行計算,一旦開關門所用時間超出設定時間,電梯門將反向動作以實現對電機及障礙物的保護。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9、開門異常自動選層功能
1)功能解釋:
當電梯因開門受阻而無法正常打開時,電梯系統會自動對開門時間進行計算,當時間超過設定值時,電梯會自動關門并運行到鄰近的服務層嘗試再開門,以使當電梯某層發生開門故障時,到該層的乘客能在鄰近的層樓離開轎廂;且電梯系統保持正常運行狀態,避免由某層的發生開門故障而影響正常的電梯運行。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10、電動機空轉保護功能
1)功能解釋
當電梯的轎廂(或對重)受障礙物阻擋而停止下行,會導致電動機空轉 、曳引繩在曳引輪上打滑。當此故障發生,電梯系統將使電梯立即停止運行并保持停車狀態。
本功能可以為電梯乘客的人身安全提供可靠的保護。
2)適用范圍:全梯種標準功能。
3)參照標準:本功能應國標GB7588—1995中10.6.2.1及10.6.2.2要求設計。
11、電動機過熱保護功能
1)功能解釋:
電梯系統能對電梯電動機的溫度作實時的自動監測,當發現其溫度大于設定值時,電梯對此狀態立即作出故障記錄和處理,使電梯在平層停車后停在門區中并使電梯門保護開啟狀態;當電梯電動機的溫度恢復正常后,電梯自動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2)適用梯種:NPH、GVF、GHVF、GVF-R、GHVF-R、GVF-O、GVF-B、NF系列電梯。
12、對講機通訊功能
1)功能解釋:
當電梯發生故障或意外時電梯內乘客可以通過轎內對講機與外界進行聯絡,實現轎廂對電梯機房或其他控制室的呼叫、電梯機房或其他控制室與轎廂之間的對講通訊的功能。電梯的對講機通訊系統,主要由安裝在轎廂操縱箱中的對講機子機和安裝在機房的控制柜上或其他控制室中設置的對講機母機構成。乘客在轎廂內可通過按下操縱箱上的緊急呼叫按鈕,呼叫機房或其他控制室中設置的對講母機,電梯管理人員可通過按下對講母機的選擇鍵,實現與對應的對講子機通話,從而實現轎廂內與外界的通訊功能。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3)注意事項:對講母機與子機的連線距離應在300米內。
4)參照標準:本功能應國標GB7588—1995中14.2.3要求設計。
13、警鈴報警功能
1)功能解釋:
當電梯發生故障或意外時電梯內乘客可以通過警鈴來向外界報警求救:乘客在按動對講機呼叫按鈕呼喚母機進行對講通訊的同時,會使安裝于轎廂上的警鈴作響,以向外界進行呼救報警,當對講機接通進行通話時松開呼叫按鈕,則警鈴停止作響。當對講機母機無人接聽,或通話完畢時繼續按動呼叫按鈕,則警鈴繼續作響。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3)參照標準:本功能應國標GB7588—1995中14.2.3要求設計。
14、故障低速自救運行功能
1)功能解釋:
電梯發生故障可能會導致電梯在非平層區域停車,當故障被排除后或該故障并不是重大的安全類故障時,電梯可自動以低速(15m/min)進行自動救援運行,并在近的服務層停車開門,以防止將乘客困在轎廂中。
電梯低速自救運行期間,轎頂蜂鳴器會發生警報聲。電梯除在層非門區停車,進行故障低速自救運行會向上運行外,一般都會向下低速運行,到近的服務層平層位置停車開門。
當電梯低速自救運行回到近的服務層平層位置停車開門后,轎頂蜂鳴器停止響動,若故障已排除,電梯會自動恢復正常運行;若故障未被排除,則電梯保持開門狀態,不允許起動運行,等待電梯維修保養人員到來排除故障。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15、停車在非門區報警功能
1)功能解釋:
當電梯因電網停電而停在非門區位置時,電梯操作人員往往需要對電梯進行盤車操作以便將電梯乘客救出轎廂。在此情況下,為使在機房中的操作人員能準確地將轎廂盤車到門區位置,在確認電梯安全回路已斷開的情況下,操作人員在盤車前可預先接通機房控制柜中的“救援”開關,這時控制柜內的蜂鳴器發出警報聲,以示電梯轎廂未到達門區位置,當操作人員將電梯轎廂盤車至開門區域時,蜂鳴器的警報聲停止,表示電梯此時的轎廂已到達門區位置,可開門救出被困的電梯乘客。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3)參照標準:本功能應國標GB7588—1995中12.5.1.2要求設計。
16、位置異常自動校正功能
1)功能解釋:
在電梯的運行過程中,電梯系統會自動對轎廂所在的位置進行監測和分析,當由于故障或人為的操作而使電梯轎廂的實際位置與系統分析結果不相符時,電梯會自動以低速(15m/min)駛返層,以重新對轎廂位置作出校正。在確認了轎廂位置與系統分析結果一致后,電梯恢復正常運行狀態。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17、停電應急照明功能
1)功能解釋:
電梯正常使用中發生停電時,轎廂內的停電應急照明燈自動點亮,給轎廂內提供應急照明。緊急照明持續時間應大于30分鐘,轎廂地面的照度須大于1Lux,緊急照明光源在操作面板上方。當照明電源恢復正常時,緊急照明自動切斷。緊急照明將由一個帶充電器的鎘鎳電池供電,失電后的鎘鎳電池應能在24小時內充電恢復容量。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3)參照標準:本功能應國標GB7588—1995中8.17.3要求設計。
18、轎頂檢修操作功能
1)功能解釋:
在電梯檢修時,控制檢修裝置使轎廂運行的控制功能。操作人員通過本功能,可在電梯轎頂檢修開關對電梯進行慢速(15m/min)檢修運行,以點動的方式控制電梯上、下行,以進行電梯檢修工作。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3)注意事項:不同位置的檢修操作優先權順序為:轎頂—轎內—機房,并且各自互鎖,在同一時間內只能在一處位置操作。
4)參照標準:本功能符合國標GB7588—1995中14.2.1.3要求設計。
19、轎內檢修操作功能
1)功能解釋:
在電梯檢修時,控制檢修裝置使轎廂運行的控制功能。操作人員通過本功能,可通過電梯轎內操縱箱開關盒內的檢修開關,對電梯進行慢速(15m/min)檢修運行,以點動的方式控制電梯上、下行,以進行電梯檢修工作。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3)注意事項:不同位置的檢修操作優先權順序為:轎頂—轎內—機房,并且各自互鎖,在同一時間內只能在一處位置操作。
4)參照標準:本功能符合國標GB7588—1995中14.2.1.3要求設計
20、機房內檢修操作功能
1)功能解釋:
在電梯檢修時,控制檢修裝置使轎廂運行的控制功能。操作人員通過本功能,可在電梯機房內的檢修開關對電梯進行慢速(15m/min)檢修運行,以點動的方式控制電梯上、下行,以進行電梯檢修工作。
2)適用梯種:除UAX、UAX(HG)電梯外全梯種標準功能。
3)注意事項:不同位置的檢修操作優先權順序為:轎頂—轎內—機房,并且各自互鎖,在同一時間內只能在一處位置操作。
4)參照標準:本功能符合國標GB7588—1995中14.2.1.3要求設計。
21、無呼自返基站功能
1)功能解釋:
電梯在無召喚指令登記的狀態下,自動返回預先設定的基站并關門待機,方便以快的速度為基站的乘客提供服務。
本功能中,基站所設置的層站由客戶進行選定。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22、運行次數顯示功能
1)功能解釋:
在電梯的控制柜中裝有一個電磁計數器,能對電梯的運行次數作出累計??蛻艨赏ㄟ^此計數器上的運行次數值對電梯的使用情況作一個大概的了解。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23、起動補償功能
1)功能解釋:
電梯能根據轎廂載重量的不同,自動調整其預置起動力矩,使電梯的起動過程平穩、舒適。
2)適用梯種:除了NF電梯外的全梯種標準功能。
24、微動平層功能
1)功能解釋:
提升高度較大的電梯,在電梯運行到達目的層站平層開門后,由于乘客的進出會使轎廂的載重量發生變化,當轎廂的載重量變化較大時,曳引鋼絲繩會產生較大的伸縮形變,導致電梯轎廂產生平層位置偏差的現象。此時電梯將在開門狀態下以低的速度自動進行微動運行,使轎廂重新回到平層位置,補償因曳引鋼絲繩的伸縮形變而引起的平層位置偏差,保障乘客出入轎廂的安全。
2)適用梯種:全梯種適用,其中當提升高度≥45米時,為標準功能;當提升高度<45米時,為選配功能。
25、滿載直駛功能
1)功能解釋:
當電梯轎廂的載重量大于額定載重量的80%時,電梯自動將運行方式切換為滿載直駛運行狀態。在滿載直駛運行狀態下,電梯優先響應當前運行方向上的轎內選層指令,暫不應答廳外召喚指令,以保證的運行效率,同時廳外召喚指令可保持登記;響應了轎內指令后,若電梯轎廂的載重量已小于額定載重量80%,電梯自動將運行方式恢復為全集選控制狀態。
2)適用梯種:除了NF電梯外的全梯種標準功能。
26、無效內指令自動消除功能
1)功能解釋:
當電梯轎廂的載重量小于額定載重量的20%,而電梯的內指令數大于系統設定值時,電梯系統判定此時有惡作劇發生,電梯的防惡作劇功能自動投入。在此功能作用的狀態下,電梯在響應完近層樓的內指令后,自動消除所有的內指令,以提高電梯的運行效率和降低電能消耗。
系統設定值的設置,NPH、GVF、GHVF、GVF-R、GHVF-R、GVF-O、GVF-B和NF系列電梯為5; NPX、UAX、HVF、PGVF、BVF系列電梯為內指令服務層樓數×0.8。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27、反向內指令消除功能
1)功能解釋:
電梯響應完同一方向的召喚指令,正常停車并轉方向運行時,電梯系統將自動作出檢查,將尚登記留存的轎內召喚指令進行一次消除操作,防止進行多余運行,以提高電梯的運行效率和降低電能消耗。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28、開門時間自動調整功能
1)功能解釋:
本功能中的“開門時間”是指電梯停車后完全開門到自動關門投入這個過程所持續保持開門的時間。電梯系統能根據層站出入口的利用情況,自動對開門時間作出調整。一般電梯應答廳外召喚信號的開門時間為3秒,應答轎廂內指令信號的開門時間為2秒,應答基站指令(包括轎內、廳外)的開門時間為5秒。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29、開門時間自動控制功能
1)功能解釋:
本功能中的“開門時間”是指電梯停車后完全開門到自動關門投入這個過程所持續保持開門的時間。電梯在平層停車并自動開門后,能根據應答指令的不同,自動控制開門時間,保持開門狀態,規定的時間到達后,電梯自動關門,既方便了乘客的使用亦保證了電梯的運行效率,在此狀態下,關門按鈕有效,乘客一按關門按鈕,電梯立即關門。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30、轎廂照明自動控制功能
1)功能解釋:
當電梯在一定周期內(30min)的運行次數小于特定值(3次),電梯將工作于閑駛狀態。電梯進入閑駛狀態一定時間(3min)內沒有召喚指令登記,電梯會自動熄滅轎廂的照明,以便節省電能的消耗。當有召喚指令登記時,電梯立即自動進入正常狀態,使轎廂的照明重新投入工作并應答召喚指令。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31、轎廂風扇自動控制功能
1)功能解釋:
當電梯在一定周期內(30min)的運行次數小于特定值(3次),電梯將工作于閑駛狀態。電梯進入閑駛狀態一定時間(3min)內沒有召喚指令登記,電梯會自動熄滅轎廂的風扇,以便節省電能的消耗。當有召喚指令登記時,電梯立即自動進入正常狀態,使轎廂的風扇重新投入工作并應答召喚指令。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32、故障自動檢測功能
1)功能解釋:
電梯系統具有合理的系統故障自動檢測功能,當電梯有故障發生時,電梯自動檢測出故障發生的原因、位置和狀態,并對故障作出及時的分項登錄和分級處理。
本功能可以確保電梯能安全可靠地運行,為乘客提供周全的保護。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33、故障自動存儲功能
1)功能解釋:
電梯系統具有合理的系統故障自動存儲功能,當電梯有故障發生時,電梯將檢測出的故障作出及時的分項登錄和分級處理,并存儲起來。電梯維修保養人員可通過電梯系統的微機故障記錄表了解電梯發生故障的資料,以及時排除電梯故障。
本功能可以確保電梯能安全可靠地運行,為乘客提供周全的保護。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34、待機定期自檢功能
1)功能解釋:
當電梯在一定的周期內(30min)的運行次數小于特定值(3次),電梯系統將工作于閑駛狀態。在閑駛狀態中沒有召喚指令登記,電梯系統會對軟件安全回路進行自檢,以確保安全回路正常工作。當自檢結束后,電梯將工作于待機工作狀態,若有召喚指令被登記,電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2)適用梯種:NPH、GVF、GHVF、GVF-R、GHVF-R、GVF-O、GVF-B、NF系列電梯標準功能。
35、層門指層燈檢查功能
1)功能解釋:
在電梯控制屏內的電腦輸入鍵盤設置一功能號后,電梯各層的廳外指示器會自動逐層循環點亮指示燈,以方便電梯維修人員檢查各層指示器的工作狀態。此時電梯可正常運行。
2)適用梯種:NPX、UAX、HVF系列電梯標準功能。
36、泊梯功能
1)功能解釋:
本功能適用于電梯需經常長時間停止運行服務的場合。泊梯功能使電梯在不需要進行運行服務時自動停泊在指定的泊梯層站。
當電梯需要進行泊梯操作時,操作人員接通電梯的泊梯開關(一般設置在指定的泊梯層站廳外),電梯執行完后一個轎內指令后,自動返回指定的泊梯層站,此時召喚指令都無效,電梯的轎廂位置顯示、方向顯示、轎廂照明及風扇在電梯于泊梯層站平層開門且門完全開啟后自動熄滅,以節省電能的消耗;電梯在規定的開門時間到達后自動關門,門完全關閉后1分鐘,自動泊梯操作完成,電梯關門停泊在指定的泊梯層中。斷開泊梯開關,電梯自動恢復為正常關門待機狀態,可正常響應廳外召喚指令進行服務。
泊梯功能的電梯停泊層站,由客戶進行選定。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3)注意事項:
同時具有不停層功能的情況下當泊梯層設為不停層時,若不解除不停層功能就不能泊梯運行(為防止困梯不停層優先)。
37、層高自測定功能
1)功能解釋:
通過此功能是電梯自動對建筑物層樓高度進行自測定,當測定工作完成后, 層樓高度的數據會存儲在電梯系統的微機中,這樣電梯微機就能準確計算出該建筑物各層的位置,對電梯的加減速及平層位置實現的控制。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38、消防迫降功能
1)功能解釋:
本功能適用于需在建筑物發生火災的情況下,可通過消防信號使電梯自動返回消防避難層,以確保電梯乘客的安全的場合。
當建筑物發生火災時,對于單控的電梯,在接到開關信號后電梯系統馬上進入消防迫降狀態;對于并聯或群控的電梯組,在收到開關信號后電梯系統自動解除并聯或群控狀態,電梯系統進入消防迫降狀態。在消防迫降狀態下,電梯的轎內指令及廳外指令均無效,已登記的內外召喚指令全部取消。在市電或自發電的情況下,根據電梯不同的運行情況,采取不同的應對方式,具體如下表所示:
注:在并聯或群控梯中,當消防迫降狀態時停電,如有自發電管制運行功能,則自發電確立后,電梯一臺臺地返回消防避難層。
當電梯回到消防避難層后,自動平層開門,開門后轎內照明及風扇熄滅,開門按鈕亮燈,并保持開門狀態,15秒后電梯關門,停止運行。當解除火災,消防信號取消后,電梯才可恢復正常運行狀態。
消防迫降功能可以在建筑物發生火災時對電梯的運行作出管制,使電梯盡快回到消防避難層開門放人,保障電梯乘客的人身安全。
消防迫降功能標準配置為我司在電梯控制柜中提供消防信號的輸入端子(無電壓觸點、電流≤0.5)、反饋信號的有源輸出端子(DC22~24V、≤0.5),不提供控制開關和反饋信號燈,控制開關和反饋信號燈由客戶負責,消防信號由大樓消防系統的連動開關提供,電梯機房到消防控制室的布線也由客戶自理。另外對機房到消防控制室的布線要求如下:
如果客戶要求電梯的消防信號不通過大樓消防系統提供,而通過管理員手動操作消防迫降開關(可設置在建筑物消防值班室、大樓管理站或其余客戶指定的位置),提供給電梯,使電梯系統進入消防迫降狀態。我司也可提供一套消防迫降開關盒組件給客戶選配。
2)適用梯種:全梯種標準功能。
3)注意事項:消防迫降功能可與消防員功能一起設置,當迫降運行狀態完成后,接通消防開關,電梯將進入消防員操作狀態。一般情況下,在我司電梯產品中如果選擇了“消防員功能”,則自動包括了“消防迫降功能”;但如果選擇了“消防迫降功能”,并不包括“消防員功能”。
4)參照標準:根踞相關建筑標準(GB50045-95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9.4.5、GB50116-98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6.3.1.9)的要求設定本功能。
39、轎內語音報站功能
1)功能解釋:
本功能適用于需要電梯系統用轎內語音預報電梯的位置和方向的場合。電梯系統可以通過語音合成裝置以柔和的女聲向電梯乘客預報電梯將要到達的層站和運行的方向。
2)適用梯種:全梯種。其中GVF、GHVF、GVF-O系列電梯作為標準功能。
3)注意事項:轎內語音報站功能不能與轎內報站鐘功能同時選用。
40、運行功能
1)功能解釋:
本功能適用于電梯只服務于轎內召喚指令的場合。電梯操作人員可以通過接通轎廂操縱箱開關盒中的“”開關使電梯進入運行狀態。在運行狀態下,電梯不登記廳外召喚指令,只應答轎內召喚指令,此時廳外無轎廂位置指示信號和運行方向指示信號,以方便為需進行運行接送的乘客提供的服務。
在運行狀態時,電梯的每一次運行需要按住關門按鈕直到電梯關門起動后才能松手,否則電梯自動開門;電梯起動后,應答同方向近層內指令后自動平層開門,并保持開門狀態。
2)適用梯種:全梯種,其中BVF、GVF-B系列病床電梯為標準功能。
3)注意事項:1.在標準GVF、GHVF、GVF-R、GHVF-R、GVF-O、GVF-B、NF電梯中本功能不能與不停層功能同時選用。2.在同時帶有司機操作功能的情況下,若同時按下兩個開關,運行功能優先于司機操作功能。